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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平度/即墨/市北企業速看!2026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申報流程、材料及三批截止時間
平度市、即墨區、市北區的科技企業注意了!2026年度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正式啟動。本年度高企認定采取常態化申報、分批次評審方式,全年分三批組織評審:第一批受理截止6月26日,第二批8月28日,第三批10月12日。企業須向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具體截止時間以各區通知為準。2023年認定的高企若名稱發生變化,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本文針對平度市、即墨區、市北區企業,系統梳理申報范圍、三批次時間安排、自我評價要點、中介機構資質核查標準、網上申報流程及區(市)審查重點,幫助企業早申報、早評審、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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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
1.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2.2023年認定的高企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時間安排
2026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采取常態化申報、分批次評審的方式進行。全年計劃分三批組織評審,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26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8月28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時間為10月12日。請申報企業掌握好時間節點,爭取早申報早評審。
因區(市)科技主管部門需審核、推薦申報材料,企業向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通過系統提交填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區(市)通知為準。區(市)科技主管部門需在每批申報截止時間前,通過系統完成當批次企業審核推薦。
三、認定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企業,需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注冊登記。申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高企工作網,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注冊企業可點擊“下載操作手冊”查看功能介紹,待賬號注冊完成后返回登錄窗口辦理申報業務。
2.網上申報。企業登錄高企工作網,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封皮,加蓋公章后連同附件證明材料彩色掃描成PDF格式,一并上傳。證明材料上傳要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每部分(如:知識產權情況表、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等)下方的“附件”要求上傳。
企業材料提交受理機構時應選擇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認定機構。企業通過系統填報數據和上傳的證明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企業須認真檢查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清晰完整、簽字蓋章齊全。企業完成材料上傳后,可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對照表》(附件1)進行自檢。
3.告知承諾制。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附件2)有關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證明事項、證明內容、承諾效力、不實承諾責任、核查權力等詳見附件3。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市認定機構辦公室告知全部內容,登錄高企工作網,進入高企認定申報—新建申報材料—告知承諾制,打印系統生成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上傳至高企工作網,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須確保知識產權的有效性、合規性。
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專利證書等知識產權證件復印件。
4.財務資料要求
(1)中介機構條件。專項審計(鑒證)報告由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設定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企業嚴格按照《工作指引》設定的條件標準,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s://www.cicpa.org.cn)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https://www.cctaa.cn/)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重點關注注冊會計師人數及比例、中介機構不良記錄情況以及出具報告的簽字會計師或稅務師的處罰和懲戒情況等。
各申報企業應當審慎選擇經營正常、誠信良好、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開展專項審計(鑒證)工作,避免因中介機構及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影響認定結果。企業支付專項審計(鑒證)報告費用的發票留存備查。
(2)財務報告備案要求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應帶有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碼和報告編碼,其中,審計報告正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每頁均須賦碼。企業提交的審計報告應當為從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下載的已賦碼審計報告電子版原件。
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涉稅業務報告,報告首頁須帶有經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http://jz.cctaaedu.cn/)備案的二維碼。
審計(鑒證)報告企業銷售收入、總收入等有關數據與納稅申報表核算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應提供文字說明。
(3)中介機構紀律
凡符合上述條件并為本市企業出具相關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應在提交專項審計報告時,附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
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由認定機構在高企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
(三)區(市)審查推薦
各區(市)科技部門按要求對所屬地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查對照表》(附件1)要求逐項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材料的完整性,核查知識產權、研發活動等真實性,尤其注意核查申報數據與證明材料一致性。對于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申報企業知識產權全部為申請當年授權軟件著作權的,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要加強審核,對存在此類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同時加強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同,就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
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填寫推薦函及《區(市)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及服務機構匯總表》(附件4)、《高企認定管理區(市)承諾書》(附件5)紙質版加蓋公章,在每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后一周內報送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同時將可編輯電子版、蓋章掃描件發送至“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金宏賬號。
(四)專家評審
市認定機構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相關條件且創新能力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整)的企業進入下一環節。評審結束后,市認定機構向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反饋評審結果。評審未通過企業根據評審情況整改后,可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參加下批評審。
(五)市認定機構綜合審查、認定報備
市認定機構對已通過專家評審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如發現企業有虛造或惡意調整數據的情況,查實后按照青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納入誠信建設黑名單,并與有關部門共享。
同時根據各部門核查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現場問詢”或“實地核查”。市認定機構根據綜合審查情況研究確定認定名單,上報全國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企業,在高企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全國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備案,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企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市認定機構將結合電子證照工作推進情況確定是否統一印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七)材料提交
企業申報材料包含電子申報材料和紙質申報材料兩部分。通過認定的企業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相關附件膠裝成冊,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提交完整的紙質版、電子版申報材料各一份,企業自身留存一份備查。
紙質申報材料應統一編制頁碼,每部分之間用彩頁隔開,正反面打印,書籍式膠裝成冊(書脊處由上至下打印企業名稱及認定年度)并加蓋企業公章,紙質申報材料須與上傳電子文本一致。區(市)科技主管部門應準備專門的申報材料檔案存放場所,根據高企檔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企業書面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企業應樹立自主申報意識,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及本通知要求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提交,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出具企業誠信承諾書(附件6)。如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協助撰寫申報材料的,請在企業誠信承諾書中如實填寫,并提交第三方服務機構誠信承諾書。要高度重視申報后的資料留存備查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完整留存認定申請書以及與之相關的過程性證明材料,存檔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
(二)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從事高企認定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要恪守從業準則,提升執業水平。依據《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出具專項報告的中介機構,需出具中介機構誠信承諾書(附件7)并作為附件材料提交。區(市)需在《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及服務機構匯總表》(附件4)中完整、準確地填報參與的服務機構。市認定機構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機構審計(鑒證)報告審驗、企業申報信息審核,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切實提高服務和責任意識。各區(市)要加強高企申報培訓,強化高企認定相關政策解讀,主動服務和指導企業把握申報條件、完善申報材料、提高申報質量。各區(市)需按照《高企認定管理區(市)承諾書》(附件5)內容,把好審核關,確保申報和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企業撰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企業報送材料。要將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貫穿高企認定全流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
(四)其他事宜。市認定機構在申報、評審等過程中,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評審、認定等代理服務工作。各項通知和信息以市科技局網站發布為準,請申報企業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機制要求,需對“截至項目申報日兩年”開展“綠色門檻”審核。本年度認定高企獎補“綠色門檻”審查“項目申報日”統一為本通知發布之日,審查區間為2024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如對2026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提出新要求,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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