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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基礎級智能工廠、工業精品、三首(首臺套首版次首批次)申報補貼和條件材料指南!為推動合肥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合肥市同步開展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基礎級智能工廠評定、工業精品遴選、“三首”推廣應用四類項目申報,明確了各級認定的準入門檻、申報流程、補貼標準與材料要求,從企業研發平臺建設到智能制造落地,再到創新產品推廣,全鏈條覆蓋制造企業創新需求,經企業申報、區縣初審、專家評審、公示后即可獲得認定與對應財政補貼,助力合肥制造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打造產業競爭新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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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補貼條件和材料
【申報條件】
企業技術中心,是指企業根據市場競爭需要設立的技術研發與創新機構,負責制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開展產品技術研發、創造運用知識產權、建立技術標準體系、凝聚培養創新人才、構建協同創新網絡、推進技術創新全過程實施。 申請認定市級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在我市同行業(產業) 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潛力。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000 萬元;
(2)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 品牌,其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3)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與試驗條件和較強的科技研發持續投入能力;
①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 12 人,其中專職從事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6 人;
②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原值不低于 300 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于 150 萬元);
③上年度開發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不少于2 個;
④上年度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200 萬元。
上述四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不得低于評價指標值。
(4)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事故,偷稅、騙取出口退稅,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違法失信行為。
【申報材料】
申請材料包括《合肥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 《合肥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和《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相關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實行承諾制,企業對其報送材料和數據的真實
性、合法性負責。
【政策來源】
《合肥市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修訂)》(合經信科技〔2023〕30 號)
【申報補貼】
市級
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創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2.基礎級智能工廠
【申報條件】
(1)基本要求
①企業應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企業和產品均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
②企業近三年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等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③工廠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工業操作系統、系統解決方案等安全可控, 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風險可控;
④企業應建立智能工廠統籌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組織機制,擁有一批智能制造專業人才;
⑤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水平達到GB/T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
(2)基礎級智能工廠要求
開展數字化網絡化基礎能力建設,圍繞智能制造典型場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和系統,實現核心數據實時采集、關鍵生產工序自動化、生產與經營管理信息化,開展點狀智能化探索;
①建設內容
鼓勵企業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 年
版)》,圍繞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生產管理、運營管理等開展智能工廠建設,且至少覆蓋生產作業環節;
---工廠建設:開展產線級、車間級數字化規劃與建設;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系統和數字基礎設
施;
---研發設計:開展產品、工藝數字化研發設計;
---生產作業:開展關鍵裝備和工藝數字化升級,實現關鍵裝備、工序和系統的實時監控, 以及關鍵生產工序自動化作
業;
---生產管理:應用信息系統,對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設備資產、生產物料等進行管理,實現關鍵生產過程精益化;
---運營管理:應用信息系統,對采購、銷售、庫存、財務和人力資源等進行管理,實現經營數據精準核算和績效指標量化評估。
②建設成效
參考 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評測方法》,評估智能工廠建設成效。
【申報材料】
(1)加載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申報主體在合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企業對照《基礎級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 中的基本要求、建設內容、建設成效等,逐項以文字、圖片等進行說明,形成《XX 企業 XX 基礎級智能工廠自評報告》(加蓋企業公章);
(3)智能工廠已購置關鍵設備、軟件清單;
(4)智能工廠建設過程形成的關鍵成果清單;
(5)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報告(在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 自評估后下載 PDF 文件);
(6)企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7)企業出具承諾書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確保申報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規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政策來源】
《安徽省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皖工信裝備函〔2025〕52 號)
【申報補貼】
高新區
(1)鼓勵設備升級改造。對于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存量工業企業,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市、區兩級補貼,其中對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額外分別給予設備投資額的3%、5%、7%的區級補貼,最高補貼單個項目2000萬元。(執行部門:經貿局)
①數字化改造獎勵。對首次獲得智能制造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服務型制造示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項目,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經貿局)
安巢經開區
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包河區對新評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配套獎勵;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巢湖市
(3)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以上獎項獎補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廬江縣
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以上均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經縣主管部門備案,完成“數字化生產線”建設任務并新認定為縣級“數字化生產線”的,每條生產線給予6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獎補最多不超過18萬元。同一項目同一年度獲得多級認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
廬陽區
對新認定為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蜀山區
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瑤海區
對新認定的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3.合肥工業精品
【申報條件】
申報領域: 圍繞合肥市制造業領域,征集品質卓越、技術領先、性能優良、用戶贊譽、效益良好的工業產品,打造一批高可靠性、高附加值、高知名度的“合肥工業精品 ”。 申報條件如下:
(1)企業為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規上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截至申報時持續經營時間不少于3 年;
(2)近 3 年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正常,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無不良信用記錄;
(3)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通過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實施產品質量追溯系統;
(4)截至申報時,產品上市 3 年以上,經濟效益良好,市場認可度高,有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客戶滿意度高;
(5)產品質量可靠、性能良好, 已通過第三方具備相關資質的專業檢測單位檢測。特殊行業產品,須具備相關行業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6)企業參與產品相關的國際、 國內標準制修訂,或制定企業標準;
(7)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獲得發明專利 1 項及以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領先水平;
(8)鼓勵企業申報企業技術中心或工業設計中心等市級及以上研發創新平臺。鼓勵企業申報“安徽省新產品 ”或市級以上“三首 ”產品。鼓勵企業爭取國家或省市級商標、質量類品牌榮譽。鼓勵企業推進智能化、數字化改造。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工作;
(9) 已被遴選為“安徽工業精品 ”的產品以及技術、功能無重大突破的同類產品不再受理。關聯單位不得重復申報。
【申報材料】
(1)合肥工業精品申報表;
(2)企業經營、科研和管理情況;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三年度財務報表;
(5)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6)企業擁有的在有效期內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證明, 申報產品相關的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明(單獨列出);
(7) 申報產品的企業標準或企業參與制修訂的國家、行業標準;
(8) 申報產品采用的標準,及其與同類產品國際、 國家、行業、 團體或地方標準主要指標對比;
(9)財務專項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上一年度營收、利潤、納稅、設計研發費用占比等情況, 以及申報產品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毛利率);
(10)用戶報告(最少五戶)和近三年市場影響力相關證明材料;
(11)企業及申報產品擁有的市級及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商標、質量類榮譽稱號或獎勵;
(12)屬于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相關準入證明;
(13)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14) 申報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并簽字蓋章;
加分材料:
(15)安徽省新產品、市級及以上“三首 ”產品等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證明材料;
(16)企業參與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
(17)省級智能工廠、省級數字化車間, 申報產品生產過程使用的智能化、數字化設備等相關證明材料。
【政策來源】
《合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4 年合肥工業精品遴選工作的通知》
【申報補貼】
安巢經開區(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
對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巢湖市(2021年—2024年)
對新評定為安徽工業精品且未獲得省、合肥市獎勵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廬江縣(2023年—2025年)
對當年新認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廬陽區(2022年—2024年)
對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
蜀山區(2019年—2021年)
當年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 獎勵
瑤海區(2023年—2025年)
當年新引入或新確定為市級品牌示范、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
長豐縣(2022年—2025年)
對新認定安徽工業精品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認定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4.合肥市“三首 ”產品
【申報條件】
(1) 申請單位的注冊和納稅關系在合肥市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的生產、設計、關鍵部件制造、組裝、軟件系統集成能力,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突發環境事件和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處于失信行為有效期內;
(2) 申請單位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3) 申請產品在功能、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通過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首版次軟件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測試); 已經用戶使用(試用),市場前景較好;
(4) 申請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符合合肥市產業發展方向;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質量標準,符合環保、節能、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和特殊行業管理要求;
(5) 已獲評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
料、首版次軟件,且在有效期內的合肥市產品直接納入《合肥市“三首 ”產品應用推廣目錄》。
【申報材料】
(1)合肥市“三首 ”產品申請報告、 申請表和承諾書;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提供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 申請評定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有效證明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4)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查新報告、用戶使用(試用)情況,特殊行業需提供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5)不少于五張產品的彩色照片(軟件系統附截圖),附說明;
(6)企業上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7)企業其他榮譽資質證明材料。
【政策來源】
《合肥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評定及推廣管理暫行辦法》(合經信市場〔2024〕57 號)
【申報補貼】
市級(2023—2025年)
對新增省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等產品,按產品單價(貨值)分檔給予研制單位、應用單位最高200萬元獎勵。
肥東縣(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對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生產企業和應用企業,按照上級獎勵資金50%最高100萬元的縣級配套補助。對當年通過省級以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的工業企業,按上級獎勵標準給予1:1配套最高100萬元獎勵。
肥西縣(2023—2025年)
對新增省級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當年達成2筆以上銷售的,每件產品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
高新區(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
經省級認定的新增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對未獲得省市政策獎勵的研制使用單位,分別按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單價(或貨值)的10%給予獎勵,單方最高獎勵100萬元。
經開區(2023年發布)
對新增省級首臺套、首批 次、首版次等產品, 按產品單價(貨值) 分檔分別給予 研制單位、應用單位最高 200 萬元獎勵。依法支持工程 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帶頭應用“三新”“三首”產品。 激勵金融機構等聯合科創載體開發或落地科創金融場 景應用項目,對融資額度超過 10 億元、服務企業超過 100 戶的科創金融產品, 按實際投放貸款額萬分之五分
檔給予最高 50 萬元獎勵。
鼓勵 “ 三首”(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 首版次)應用示范,對經省級認定的高端醫療器械首臺套及關鍵零部件,按產品單價(貨值)的 15%,分別給予研制單位、應用企業最高 300 萬元獎勵。對單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元、 5 億元、 3 億元、 1 億元的藥品,首次突破 5 億元、 3 億 元、 1 億元、 5000 萬元的醫療器械, 分檔給予企業最高 100 萬元、 80 萬元、 50 萬元、 30 萬元的獎勵。鼓勵在 肥醫療機構開展現代醫療技術創新及臨床應用。
廬江縣(2021年發布)
對當年通過省級及以上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的研制和示范應用企業、首批次新材料認定的研制生產和示范應用企業、首版次軟件認定的研制和示范應用企業,獲得省、市獎補資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1:1配套;未獲得省、市獎補資金的,按單價(或貨值)的15%,最高分別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
長豐縣(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對新認定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研發示范應用項目,給予省級補助資金1:1配套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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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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