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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培養、科技副總、人才創業補貼!2026年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項目申報條件程序時間指南!筑巢引才,賦能創新!2026 成都科技人才培育項目全面啟動,四大梯度培育覆蓋深造、研發、掛職、創業全周期。無門檻覆蓋在蓉科技型企業、高校及科研團隊,最高50 萬元資金支持 + 政策背書,助力科技人才成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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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類別
申報項目共發布3個業務類別指南,分別是:2026年成都市博(碩)士培養項目、2026年成都市“科技副總”項目和2026年成都市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注冊登記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二)須符合各類項目申報指南的具體要求。
(三)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對項目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項目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嚴禁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四)項目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以及項目組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五)同一申報單位申報項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報材料跨類別重復申報。已立項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六)同一項目申報了中央、省補助資金或申報了多項市級專項資金的,應當在專項資金申報材料中說明已獲得或正在申報的補助資金情況。除多渠道籌資項目外,市級各專項資金對同一項目原則上不重復支持。
(七)鼓勵申報單位設立科研助理崗位(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并吸納2026年高校畢業生在科研助理崗位就業。
(八)申報材料中不得出現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能公開的內容,涉及內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報單位必須作脫密處理,因申報材料出現泄密的,由申報單位負責。
三、申報程序
項目通過“成都市科技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實行全程網上申報。
(一)申報身份獲取
項目負責人、申報單位登錄管理系統進行身份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已注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不需再注冊。
(二)項目填報
項目負責人登錄管理系統,根據指南要求在線填寫申報書,上傳申報書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蓋章簽字頁”統一要求如下:申報書“封面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承諾書頁(申報單位)”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承諾書頁(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申報審查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簽字或簽章,如有聯合申報單位,還需在此頁加蓋聯合單位公章,推薦單位暫不蓋章;以上頁面蓋(簽)章后均掃描為pdf并上傳至附件“蓋章簽字頁”欄),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單位管理員網上審核后提交。
(三)項目審核
項目推薦單位、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業務處室在規定時間內分別進行網上審核,并作出審核結論。
項目負責人提交后,項目狀態為“待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管理員審核通過后,項目狀態為“待推薦單位審核”;推薦單位審核通過后,項目狀態為“待窗口審核”;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審核通過后,項目狀態為“待業務處室審核”;業務處室審核通過后,項目狀態為“已受理”。
提示:為方便項目負責人修改,在市科技局業務處室審核通過前(對應項目狀態為“待申報單位審核”“待推薦單位審核”“待窗口審核”“待業務處室審核”),項目負責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業務處室已受理(對應項目狀態為“已受理”),項目負責人可電話聯系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將項目撤回為“待業務處室”狀態后,項目負責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僅限申報單位網上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報送
申報階段只需系統填報,暫不提交紙件,待申報項目立項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項項目報送紙件,未立項項目無需報送紙件。
四、申報時限
(一)定期申報
項目實行定期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未完成申報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報單位網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9日(星期四)17時;推薦單位網上審查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7時;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網上審查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7時。
提示:請各單位審核提交后,及時在系統關注各審核環節審核意見,根據有關審核意見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時再次在系統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報的責任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二)限時審核
申報單位管理員網上審核提交成功后,后續各審核環節的審核時限要求如下:項目推薦單位不超過2個工作日(含),市政務中心科技窗口不超過1個工作日(含),市科技局業務處室審核評審類項目不超過2個工作日。以上審核時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審核時間,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審核時間重新計算,審核時限不變。
2026年7月13日17時后,推薦單位、窗口、業務處室審核時,符合條件的項目出具“推薦/已受理”意見;不符合條件的項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見,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見。
六、注意事項
1.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及各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單位申報項目的推薦。
2.市級有關部門負責所管理市級預算單位申報項目的推薦。未授予推薦權限的市屬單位的推薦單位請選擇“市級各部門”。
3.高校院所負責本單位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的推薦。
七、特別聲明
成都市科學技術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項目申報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學技術局委托、合作單位名義代理項目申報的,均屬詐騙,請各申報單位、申報人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1
2026 年成都市博(碩)士培養項目
申報指南
根據《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6〕19號),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為科技型企業培養科技人才,支持在職科技人才聚焦企業重點研發領域提升學術、技術能力,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標準
采用后補助方式,經審核合格的給予已繳納學費的50%、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一次性資金補貼 ,經費撥付至申報人依托申報單位。
三、申報條件
1. 申報人報考學校( 院所)為國內的“ 雙一流” 建設高校和科研院所,報考時須為科技型企業全職人員,且申報時已在依托申報單位工作滿 12 個月。
2. 符合前述條件,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本申報指南發布之 日(含)的畢業,并取得理、工、農、醫類博(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
3. 2026 年畢業但截至申報指南發布之 日時尚未授予學歷、學位證書的可延期至下一次申報指南發布時申報,以授證時間為準。
四、申報材料
( 一) 成都市科技項 目 申報書(博(碩 )士培養項 目)
( 二 )附件材料:
1.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本申報指南發布之 日(含)取得的博(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必備材料)
2. 學費繳納發票。(必備材料)
3.在職報考證明(報考當年的社保證明)。(必備材料)
4. 申報人在申報單位繳納 12 個月以上社保證明。( 必備材料)
六、業務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時間:工作 日 9:00-17:00
附件2
2026 年成都市“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6〕19 號),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聚焦成都市現代產業體系高質量發展需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到企業擔任“科技副總” ,開展聯合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等合作。
二、資助標準
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根據“科技副總”與合作企業共同開展技術攻關的成果、幫助合作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成效、幫助企業開展人才引進和培養的業績等情況,評審擇優給予企業 10 萬元一次性支持。
三、申報條件
1. 申報人應為國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的全職專業技術人員。
2. 申報單位應為申報人所服務(合作)的科技型企業。
3. 申報單位不得為“科技副總”個人或其派出單位創辦、入股的企業。
4. 申報單位已在四川省“科創通”平臺完成“科技副總”備案流程。
5. 申報單位與申報人已開展合作一年以上。
6. 每個企業每年僅能申報一個“科技副總”項 目。
五、申報材料
( 一 )成都市科技項 目 申報書(“科技副總”資助項 目)
( 二 )附件材料:
1. 申報單位在市場監管部門提檔章程。(必備材料)
2. 申報人在用人單位近 2 年的社保證明。(必備材料)
3. 申報人聯合申報單位開展“科技副總”相關工作的成效證明材料(例如:①技術研發相關工作證明材料( 以企業為主體共同獲得的知識產權證明材料等);②聯合承擔的各級科技項目任務書;③共同獲得的各級科技獎勵證明;④申報人與申報單位共同開展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相關協議,及取得的成果轉化收益及營業收入證明;
⑤申報人幫助企業完成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服務成效證明材料)。(必備材料)
4. 經稅務認定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表,以及申報單位的企業資質,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四川省瞪羚企業等。(據實提供)
5. 申報單位向申報人支付服務費用的銀行轉賬憑證,或向申報人所在單位支付“五技合同”費用憑證等證明材料。 (據實提供)
六、政策咨詢
咨詢時間:工作 日 9:00-17:00
2026 年成都市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6〕19號),制定本指南。
一、功能定位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帶項 目、帶團隊、帶資金在蓉創辦科技型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二、支持標準
采用后補助方式,根據創辦企業主營方向技術先進性、市場前景、知識產權、研發投入、研發隊伍、投融資等情況,經評審擇優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支持。
三、申報條件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 ,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已滿 1 年,且不滿 5 年(應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注冊)。
2. 申報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
3. 申報人員創辦企業擁有研發領域相關的 I 類知識產權1不少于 1 項。
4. 申報人所創辦的企業已獲得成都市市級“先投后股”財政科技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1 I 類知識產權指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5. 每個企業僅允許 1 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已入選我市創業類項 目的人員立項后按照就高原則給予差額資金立項。
五、申報材料
(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項 目 申報書(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項 目 )。
( 二 )附件材料:
1. 申報人所在單位的近 5 年的社保證明(不滿 5 年的按實際入職年份提交社保證明)。(必備材料)
2. 企業章程(市場監管局調檔章程)。(必備材料)
3. 取得授權的 I 類知識產權證明。(必備材料)
4. 其它材料(例如:( 1 )企業取得授權的其它知識產權證明;(2)企業繳納社保證明;(3)企業資質證明,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4)經稅務認定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表;(5)審計報告;(6)驗資報告;(7)其它評審材料)。(據實提供)
六、業務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時間:工作 日 9:00-17:00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找我們能為您做什么?(勿抄)
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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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政策講解就到這里啦,如果大家還有不清楚的細節、拿不準的申報方向,都可以隨時免費咨詢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