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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惠企免申即享補貼:電商、規上、創新型中小企業、兩化融合、專利獎、知識產權示范優勢、標準質量獎、孵化器高企、科技獎科小、中試、瞪羚、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博士后工作站
孝感市本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實施方案疏導整理,盤點補貼獎勵要求,包括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參展、規上、創新型中小企業、兩化融合、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程、馳名商標、專利獎、知識產權示范(優勢)示范、標準、質量獎、總承包、工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有機農產品、院士工作站、旅游景區、旅游業、上市、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高新技術企業、科學技術獎、科技型中小企業、重大專項、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獨角獸、瞪羚、雙創示范基地、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驗檢測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實驗室、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內容,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安陸市、云夢縣、孝昌縣、大悟縣各地需要咨詢了解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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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本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認定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結合孝感市本級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以打造全省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以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為檢驗標準,全面推行“認定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效增強企業的活力和創新力,推動政策紅利轉換為孝感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工作目標
聚焦市場主體發展需求,全面推行“認定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最大限度地簡化審批程序,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政策資金兌現時效,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做到認定事項“信息共享”、政策審核“高效快捷”、惠企資金“直接享受”,切實解決惠企政策落地難、兌現慢等問題。
三、資金保障
市本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項所需資金,根據企業(組織、機構)納稅所在地,由市財政和市直“三區”財政分別承擔。企業(組織、機構)納稅地在市直“三區”,而政策文件規定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獎勵事項,由市直“三區”先行兌付,年終由市財政與市直“三區”結算解決。
對于市直“三區”自行出臺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項,以及獎勵標準高于市級或在市級基礎上配套獎勵的事項,由市直“三區”自行承擔。同一事項不得重復獎勵。
四、兌現程序
政策主管部門收到“認定類”文件或依據政府權威數據確認企業(組織、機構)獲獎資格后,根據獲獎企業(組織、機構)納稅所在地,函告所在地財政部門兌付獎補資金。各相關部門在兌現“免申即享”獎勵時,原則上應通過“孝感市惠企政策平臺”辦理。
(一)納稅地在市直的企業(組織、機構),市直政策主管部門根據“認定類”文件或依據政府權威數據確認企業(組織、機構)獲獎資格后,于3個工作日內函告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收到來函后,于3個工作日內兌付獎補資金。
(二)納稅地在市直“三區”的企業(組織、機構),分兩種情況兌現:
1.市直“三區”有相應政策主管部門的,市直政策主管部門收到“認定類”文件或依據政府權威數據確認企業(組織、機構)獲獎資格后,于2個工作日內將認定依據推送至市直“三區”政策主管部門。市直“三區”政策主管部門根據推送數據明確獎補對象后,于3個工作日內將審核認定結果函告市直“三區”財政部門,同時向市直主管部門報備。市直“三區”財政部門收到“三區”政策主管部門認定結果后,于3個工作日內兌付獎補資金。
2.市直“三區”無相應政策主管部門的,由市直政策主管部門直接認定,并在3個工作日內函告市直“三區”管委會,市直“三區”管委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本級財政部門。市直“三區”財政部門在收到管委會通知后,于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獲獎企業(組織、機構)。
五、組織實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政策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文件履行審核審查職能,對執行政策的正確性、獎補項目的真實性、獎補金額的準確性負責。市直政策主管部門發給市直“三區”的政策兌現函應同時抄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負責發布市本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項清單,并定期更新。“免申即享”獎補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直“三區”財政部門分別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確保“函到即兌、足額到企”。市直“三區”財政部門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應將上月獎補資金兌現情況函告市財政局。
(二)不斷拓展推進。各政策主管部門要結合“免申即享”政策執行情況,定期對使用財政資金兌現的惠企政策進行梳理,及時向市財政局提出納入“免申即享”事項清單管理的建議,不斷擴大“免申即享”改革范圍。對新出臺的“認定類”惠企政策,要及時納入“免申即享”事項清單管理;對涉及到政策調整或執行期滿等情況的,要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或按規定停止執行,并及時通過“孝感市惠企政策平臺”對外發布,做好政策宣傳。
(三)及時總結宣傳。各政策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在推行“認定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市場主體的政策知曉率,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
(四)完善監督機制。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審計部門應將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納入優化營商環境監督檢查計劃,適時對政策執行和資金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不斷優化流程,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附件:孝感市本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項清單(2024年版)
1.對獲得省級、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電子商務園區(基地、樓宇)被認定為省級、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孝感政發〔2016〕2號)
2.鼓勵支持企業利用湖北綠色消費博覽會、食品博覽會、楚菜博覽會、農業博覽會、文化旅游博覽會、青少年體育博覽會、荊楚糧油精品展、農民豐收節等重要展會及活動載體搭建對接平臺,用活動促宣傳、強推薦、助產銷,對參展企業給予每家1萬元補貼。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等部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穩增長穩就業促消費助推市場主體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2〕24號)
3.對主營業務收入達到限額標準(批發業 2000萬、零售業500 萬、住宿餐飲業200萬)的批零住餐企業,市本級進限納統企業給予每家2萬元的“免申即享”獎勵。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孝感市關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穩住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2〕32號)
4.對“小進規”企業按1 萬元標準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孝發〔2018〕4號)
5.對獲批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批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批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貫徹落實〈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責任清單的通知》(孝感政辦函〔2023〕44號)
6.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標評定達到A級、AA級、AAA級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支持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3〕17號)
7.每年對新獲批的湖北省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程項目按1:1配套獎勵,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規〔2022〕5號)
8.對首次認定的馳名商標企業,每件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選湖北省荊楚品牌培育工程的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我最喜愛的湖北品牌”電視大賽的金獎項目給予5萬元獎勵,銀獎項目給予3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規〔2022〕5號)
9.對入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的地理標志,每件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通過認證的地理標志產品,每件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獲批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重點聯系指導名錄的項目,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地理標志培育暨創新大賽金獎的項目一次性獎勵3萬元,銀獎的項目給予2萬元,優秀獎的項目給予1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規〔2022〕5號)
10.對獲評中國專利(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評湖北省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發明人獎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規〔2022〕5號)
11.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評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國家級、省級、市級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孝感政規〔2022〕5號)
12.對新制定國家級標準、省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31號)
13.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獎勵40萬元;對新獲得長江質量獎的企業,獎勵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激勵措施促進市級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意見》(孝發〔2012〕13號)
14.對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稱號的企業或組織獎勵20萬元,對獲提名獎的企業或組織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8號)
15.對新認定的中國廣告協會“CNAAI”證明商標企業,本級政府給予1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市廣告業科學發展的意見》(孝感政發〔2014〕10號)
16.對首次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建筑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關于建設建筑業強市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孝感政發〔2021〕6號)
17.對本地建筑業企業總承包的本地項目獲得“魯班獎”、國優、省優工程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本地建筑業企業總承包的外地項目獲得“魯班獎”、國優獎的,按本地項目獎勵標準的50%執行。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關于建設建筑業強市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孝感政發〔2021〕6號)
18.以第一企業名稱新獲得國家級工法、湖北省工法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同一工法獲多項獎勵的,以最高獎計獎。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關于建設建筑業強市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孝感政發〔2021〕6號)
19.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 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進入的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獎勵10 萬元。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孝感政辦發〔2017〕39號)
20.對新認定的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給予1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孝感政辦發〔2017〕39號)
2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示范點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孝感政辦發〔2017〕39號)
22.對當年通過認證的地理標志產品、有機農產品、綠色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孝感政辦發〔2017〕39號)
23.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經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專家工作站經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在省績效考核中達到優秀等次的在孝院士專家工作站,給予1萬元獎勵,績效考核獎勵累計不超過3次。
責任單位:市科協,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孝辦發電〔2023〕55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24.對新創建的國家5A 級、4A 級、3A 級旅游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25.對新創建的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26.對新創建的湖北旅游強縣(名城)、旅游名鎮、旅游名村分別一次性獎勵 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27.對新創建的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28.對新創建的5A、4A、3A 旅行社,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20萬元、10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29.對新創建的五星級農家樂、四星級農家樂,分別一次性獎勵5 萬元、3萬元。
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促進旅游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孝感政規〔2018〕4號)
30.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由屬地政府財政獎勵500萬元。獎勵分階段撥付。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由屬地政府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我市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后,并將注冊地遷回我市的,由屬地政府財政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由屬地政府財政一次性獎勵110萬元。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孝感政發〔2020〕4號)
31.對在我市新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補貼。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 1000元,最高補貼金額為 300萬元,分三年給予補貼。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前3年按同地段實際房租價格每年給予30%的補貼,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孝感市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獎勵辦法〉的通知》(孝感政規〔2019〕8號)
32.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孝感市本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孝宣發〔2020〕7號)
33.市場主體在孝感投資建設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并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加速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經認定的省級以上大學科技園享受孵化器同等政策待遇。市場主體在孝感投資建設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并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經認定的“眾創空間”在對應的國家、省、市績效考核中達到優秀等次,給予3萬元運營獎勵,運營獎勵累計不超過3次。市場主體在孝感投資建設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并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經認定的“星創天地”在對應的國家、省、市績效考核中達到優秀等次,給予2萬元運營獎勵,運營獎勵累計不超過3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4.對當年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的在孝企業,按國家、省獎勵額度的50%給予配套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5.對新納入國家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6.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7.對經國家級、省級職能部門單獨或聯合認定的在孝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8.對新進規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額外獎勵1萬元(與“小進規”獎勵可疊加)。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39.對在孝企業進入到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省決賽的,按照一等獎5萬元、二等獎3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進入到全國決賽的,按照一等獎10萬元、二等獎8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40.對牽頭承擔在孝感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照該項目國家撥付經費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財政補貼。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41.對新獲批的省級在孝雙創戰略團隊,按省實際資助資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同一團隊最高支持不超過100萬元。對申報省級雙創戰略團隊并進入答辯或實地考察環節,但最終未能獲批的,分別給予1萬元、5萬元補貼,單個企業最多補貼3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全市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孝感政辦發〔2021〕11號)
42.對我市新獲批的省級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人才發展激勵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等4個文件的通知》(孝辦發電〔2021〕85號)
43.對經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等湖北省科創“新物種”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5萬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人才發展激勵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等4個文件的通知》(孝辦發電〔2021〕85號)
44.對新獲批的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獎勵50萬元,對新獲批的省級雙創示范基地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平臺(指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驗檢測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實驗室等),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人才發展激勵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等4個文件的通知》(孝辦發電〔2021〕85號)
4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獎勵,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及以上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研究院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綜合型技術創新平臺、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孝辦發電〔2023〕55號)
46.對新建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工作站經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經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直“三區”管委會
政策依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的通知》(孝辦發電〔2023〕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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