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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縣支持青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申報獎補要求指南:提質增效、冷藏、產業健康、電商加工等!為深入挖掘青梅特色資源優勢,培育壯大青梅全產業鏈,推動特色農業提質增效、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大邑縣印發《支持青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試行)》。從種植培育、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市場拓展、文旅融合等方面出臺專項扶持舉措,強化要素保障,激發產業活力,全力做大做強大邑青梅特色優勢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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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政策
(一)支持青梅生產提質增效
1.鼓勵適度規模經營
對青梅種植相對連片面積達30畝及以上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每畝1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主體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
2.鼓勵種植基地提檔升級
(1)支持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對新(改)建青梅良種繁育基地,面積達5畝及以上,給予每畝5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2)支持新建規模化基地。對新建青梅規模化種植基地,面積達50畝及以上(含在原有種植面積上擴建至50畝及以上,擴建部分不低于10畝),對新建或擴建面積給予每畝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現有基地改造升級。對改建青梅規模化種植基地,建設產業道路、蓄水灌溉、滑軌運輸、信息化管理等設施,覆蓋面積達100畝及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鼓勵技術品種革新
(1)支持栽培技術試驗創新。對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本縣實施的青梅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與示范項目,按項目實際開支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支持品種改良示范推廣。對開展青梅品種改良,包括引進推廣優良品種、高接換種等,改良面積1畝以上50畝以下的,給予每畝800元的一次性補貼;改良面積達50畝及以上的,給予每畝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4.鼓勵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1)支持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對建設青梅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高溫庫、低溫庫、預冷庫、氣調庫等),按每100立方米(容量20噸)2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主體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精深加工企業建設用于青梅長期貯藏的冷藏保鮮設施(含急凍設施),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建設青梅烘干設施。支持環保烘干設施建設。對建設以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青梅烘干中心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4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單獨購置青梅烘干設備的,按設備購置金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主體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支持專業社會化服務。對在大邑縣從事青梅種植的專業社會化服務機構(或既有機構增加服務業務),年度為50畝以下青梅種植主體提供全流程服務或托管服務,面積累計達500畝及以上且服務記錄完整規范的,按服務費用的3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5.鼓勵產業健康發展
(1)支持行業組織發展。鼓勵青梅相關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對大邑青梅開展行業服務、技術推廣、產銷對接、秩序維護等活動,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給予補貼,省、市、縣級行業組織每年分別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方元、10萬元。
(2)支持梅旅融合發展。對投資建設梅旅融合項目(如游客中心、體驗工坊、產品展銷中心、旅游導視系統、生態停車場、旅游廁所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50萬元及以上,且覆蓋相對連片青梅種植面積100畝及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攻策就上
(3)支持產業貸款貼息。對通過銀行貸款用于發展青梅種植的經營主體,按貸款發放時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通過銀行貸款用于發展梅旅融合產業的經營主體,按貸款發放時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支持青梅加工業發展壯大
6.擴大精深加工規模
對青梅精深加工企業實施生產線技術改造、改建擴能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50萬元及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7.延伸精深加工鏈條
對落地建設的青梅加工項目(青梅酒、果脯、濃縮汁、青梅功能性成分提取等深加工生產線),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達500萬元及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開展青梅產業市場推廣活動
8.鼓勵開拓產品市場
(1)對青梅產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零售業企業,經認定,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1000萬元,給予2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500方元零售額,給予5萬元獎坳,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2)對青梅產業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的批發業企業,經認定,
從實施主輔分離當年起,每年年度經營規模達到1億元給予10萬元獎勵,每再增加5000萬元銷售額,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9.鼓勵發展電子商務
青梅產業電商企業年度網絡零售經營規模首次突破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6000萬元1億元,或年度網絡批發經營規模首次突破25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6憶元,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獎勵,同企業進檔升級的,給予兩檔之間的差額獎勵。
10.支持境外展會活動
對青梅產業外貿企業自行參加境外專業展會的展位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支持,每個展位支持費用最高不超過9萬元。對參展、觀展人員實行定額補助:美洲、非洲1.8萬元/人,歐洲、大洋洲1.4萬元/人,亞洲0.8萬元/人,港澳臺0.45萬元/人,每家企業每場展會僅支持1人。
二、附則
(一)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規定為準。本政策規定的扶持政策與縣級其他產業扶持政策類同的,同一項目(事項)可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申請享受。享受上級政策補助但低于縣級補助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縣財政補足。
(二)本政策自2026年5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6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申報條件的,參照本政策執行;在本政策有效期內通過申報(備案)的,在政策失效后,可
按照原補助標準及流程執行。
(三)享受本政策扶持的經營主體,必須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在項目申報、評審、驗收等各環節中,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套取扶持資金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當年及后續申報資格,追回已撥付資金,并視情節輕重,在一定年限內禁止其申報本級所有財政扶持項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政策所指“固定資產投入”“實際開支費用”“經營規模/收入”等具體認定標準、申報流程及所需材料,詳見實施細則及年度申報通知。
五)本政策具體實施細則由大邑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另行解釋。
關于以上政策講解,大家還有不懂的問題嗎?還有疑問嗎?有疑問可以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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